我院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座谈交流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展,12月5日,我院邀请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古迹处处长禚柏红,以及帮扶单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德翠,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徐伟等相关负责同志到我院进行座谈交流。我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波,专职副书记孔胜利,副院长徐波及相关部室同志参加会议。

各地市从责任分工、队伍力量、经费保障及普查宣传等方面分别介绍了“四普”工作的开展情况、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双方就进一步强化实地调查阶段的帮扶方式、普查进度、普查质量和新发现增量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凝心聚力共写“四普”答卷,共促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孙波院长充分肯定了三个地市在“四普”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意义重大,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新的文化使命和时代要求,淄博、枣庄、济宁3市作为文物大市,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密集、类型多样,考古遗址、文物建筑、石窟碑刻交相辉映、各具特色,我院将积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驻地工作站专业优势,给予各市最大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全面保护传承历史文脉。

禚柏红处长表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好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扛起的责任和担当。各市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普查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在实地调查过程中,要保障普查质量,创新工作思路,及时与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新发现文物的普查登记,把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实做好。

此次座谈交流活动,不仅是对“四普”工作阶段性成果的一次重要总结,更为下一步工作拓宽了思路。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普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帮扶地市的支持,全力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