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考古学会关于参加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鲁社科奖办字〔2021〕1 号)和《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办字〔2021〕3 号 )文件精神,山东省考古学会于2021年10月7日,组织召开参加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评审会。经过意识形态审核、客观赋分、专家打分、会议评审等程序,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推荐《聚落考古与龙山文化社会形态》、《新中国文化遗产管理制度的发展演变》等19项优秀成果,参加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评选过程中,客观赋分依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研究、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以及40项客观赋分参考文献进行,最高分30分。专家打分重点从创新程度、综合水平、研究难度、成果价值等方面着手,依据《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进行,最高分70分。单项成果的客观赋分和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之和,为该项成果的总分。
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上新街51号 山东省考古学会,邮编250012
联系人:李繁玲,13573155909
附件:山东省考古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名单
山东省考古学会
2021年10月11日
山东省考古学会关于组织参加
山东省第3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