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文旅发〔2020〕12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1日

       解读文件:关于对《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解读

       媒体解读:《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立足山东省文化旅游文物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聚焦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政策图解:关于《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政策图解